業內人士:國內俱樂部有盲區,以為國內買過保險去海外就不用再買
體育快訊3月22日訊 在接受《南方都市報》采訪時,多名業內人士對于國安小將郭嘉璇在海外比賽期間不幸離世的事件進行了點評,認為當前國內職業俱樂部在保險專業知識領域還存在著盲區。
廣東省律師協會文化傳媒與體育法律專業委員會副主任鄒耀明曾表示,既然此次海外集訓活動是由北京足協組織,北京足協毫無疑問要為球員受傷承擔相應責任。鄒耀明指出,足球項目確實并不需要強制購買體育保險。但購買的保險能賠償多少金額,并不影響雇主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他認為,該名球員在集訓比賽中受傷,所產生的醫療費用以及后續賠償,家屬肯定無需承擔。如果雇主購買的保險無法覆蓋全部賠償,剩余部分需要雇主自行承擔。在此次郭嘉璇的事件中,賠償金額可以參照北京地區相關標準,但具體還得看雙方如何協商。
遭遇類似不幸的中國運動員并非孤例。2024年6月30日晚,國家青年羽毛球隊運動員張志杰在印尼日惹參加亞洲青年羽毛球錦標賽團體賽小組賽最后一場比賽時,突然暈倒,后經搶救無效去世。后續曾有律師分析,即使張志杰投保了金額巨大的商業保險,但如果保險中沒有包含“猝死”這一特約情況,后續保險理賠也將十分困難。
專業從事運動風險管理服務的悅動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創始人傅鵬告訴南都記者,國內運動員前往海外比賽購買保險“沒有規范標準”,導致問題層出不窮。他直言,國內職業運動俱樂部存在保險專業知識盲區,風險意識、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并不到位。很多職業運動俱樂部,以為在國內已為運動員購買過保險,去海外參賽、集訓就不再單獨購買保險,這存在著巨大的隱患。
傅鵬介紹,很多國內保險公司將在國外發生的意外情況規定為除外責任,針對前往國外參加比賽的運動員,他一般都建議在已購保險里擴充境外條款,或者補充購買單日、單次的境外體育類保險。如果只為運動員購買普通旅游類保險,一旦發生意外,就會在救援、治療以及后續賠償方面產生大量糾紛。
他還提到,針對職業運動員在國外遭遇重傷甚至死亡的情況,保險賠付的復雜性更高。比如運動員因為心源性疾病導致死亡,保險條款里包含“猝死條款”,就可以賠付。“如果沒有‘猝死條款’,只有意外險條款,就會產生巨大理賠糾紛。”
北京關鍵之道體育咨詢公司創始人張慶從事體育產業工作多年,他認為國內職業運動員權益保障仍然有很多工作要做,其中加強運動員境外參賽的權益保障尤為重要。比如足球領域,中國并不是足球發達國家,球員出國集訓、比賽較為常態化。如果為球員購買的是國內一些存在免責條款的保險,那在海外發生意外情況,運動員權益就難以保障。
他表示,國外的體育保險發展歷史已有50多年,有很多專業的運動健康保險公司。而國內體育保險行業起步晚,全民保險意識不足,保險所需的數據缺乏,保險服務能力薄弱,所以目前國內體育保險的覆蓋率、人均保單率和保額率都不高。“沒有足夠多的數據沉淀,體育保險無法進行充分的風險計算,所以存在險種品類相對單一、責任范圍相對狹窄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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